国家公祭日是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目前已成为国际惯例。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决定指出,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为了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2014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安排的烈士纪念日各项纪念活动,既要庄严、肃穆,又要杜绝铺张浪费。
设立烈士纪念日,是以一个国家的名义向烈士致敬,让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英烈永远受到后来者的缅怀和敬仰。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尽管名称各异,但每一个烈士纪念日的背后,都是铭刻在民族记忆里的光辉历史,挺立在民族身躯里的不屈脊梁,流淌在民族血脉里的源源动力。每一个烈士纪念日的到来,都是一次圣洁的悼念,一次记忆的唤醒,更是一次国民意志的激励。
设立烈士纪念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将推动各地纪念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纪念需要仪式。纪念也需要载体。承载着党和人民群众对烈士深厚情感的烈士纪念设施,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对于年久失修的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地方政府应加紧整修、保护,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激励和引导功能。
一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当天,国家将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我烈士纪念设施国家的我驻外使领馆,都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
二要向烈士墓敬献鲜花。烈士纪念日当天,各地要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我驻外使领馆要动员和组织使领馆工作人员、华人华侨、留学生、中资机构代表等向我在境外的烈士墓敬献鲜花。
三要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前后,各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
四要关怀慰问烈士遗属。烈士纪念日前后,各地要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士遗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