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通知中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6件,其中包括,能源法草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自然资源部起草);通知中提出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16件,其中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起草)。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披露的成交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15日,全国碳市场共运行52周、242个交易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4亿吨,累计成交额84.92亿元,成为同期全球规模最大的碳现货市场。
正在起草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07年开始酝酿制定,历经十几年,期间几度征求意见,2015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出台。2020年4月,《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布,引起能源界的强烈反响和热切期待。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国家调整和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可再生能源目标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以及一次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
尽管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但作为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建坐标、指方向的纲领性上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长期缺位,使能源单行法之间缺乏统一协调,也无法处理能源四个革命、能源结构优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以后,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宗旨的能源战略,必须要有更高层面的能源法来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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