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函〔2021〕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指导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以下简称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汇报衔接,协调解决平陆运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制定平陆运河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蓝天立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刘小明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秦如培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费志荣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黄植建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陈鸿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潘 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侯 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陈建军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陈 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
唐标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杨 焱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李宏庆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
甘 霖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黄显阳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黄武海 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孙大光 南宁市市长
王雄昌 钦州市市长
黄军根 广西海事局局长
王建华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局长
王宝恩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李延强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鸿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华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秦勇、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闫九球担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涉及省级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或会议备忘录。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平陆运河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进行调度、考核,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通知。